2月3日,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了《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月3日,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了《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全国分级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医院管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医院研究所”)承担。各省级卫生健康行*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分级评价工作,可委托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承担具体工作。医院研究所按照“制度化、无纸化、闭环化”的管理原则,开发“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以下简称评价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