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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有关要求,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医院建设,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供各地、医院建设时参照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暂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No.1
建立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的目的
医院智慧管理是“三位一体”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各地、各医院加强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医院智慧管理各级别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加强智慧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参照。
指导各地、医院智慧管理建设发展现状,医院智慧管理持续改进体系。
完善“三位一体”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使之成为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
No.2
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化、智能医院。
No.3
评估分级
医院管理涉及面广、内容较多,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从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0级至5级。分级原则如下。
0级: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医院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未使用信息系统。
1级:开始运医院管理。医院管理的有关数据,所使用的软件为通用或专用软件,但不具备数据交换共享功能。
2级:初步建立具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在管理部门内部建立信息处理系统,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共享并进行处理。
3级: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初级业务联动。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网络传送数据,并采用任意方式(如界面集成、调用信息系统数据等)获得本部门之外所需的数据。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可供其他部门共享使用,信息系统能够依据基础字典库进行数据交换。
4级: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中级业务联动。通过医院管理、医疗、护理、患者服务等主要管理系统(如会计、收费、医嘱等系统)数据交换。管理流程中,信息系统实现至少1项业务数据的核对与关联检查功能。
5级:初步医院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级业务联动与管理决策支持功能。各管理部门能够利用院内的医疗、护理、患者服务、运营管理等系统,完成业务处理、数据核对、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医院智慧管理数据库,具备管理指标自动生成、管理信息集成展示、管理工作自动提示等管理决策支持功能。
No.4
附件一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项目
No.5
附件二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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